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研究院”),为广安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广安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业务指导。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在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名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非在编人员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每月不低于3000元,另享有五险一金,带薪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选择其中任一方式即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华蓥市华蓥山经开区玉兰大道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三楼综合部
3.现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填写完毕的《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原件一份(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统一使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其他相关从业证书。
(三)网络报名(休息日正常报名)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研究院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研究院将按照《非在编人员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研究院将按照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招聘初步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初步人选经入职体检合格后进行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结果,研究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avtc.cn/)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院通知拟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研究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拟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九)咨询、监督电话
附:1. 1.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职位表.docx
2. 2.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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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avtc.cn/info/1027/9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