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北京路1228号)F栋3楼人力资源部。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
北院心电图室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注册相关执业范围; 2.2015年以后毕业生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年龄35岁以下。 |
健康管理中心口腔医师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注册相关执业范围; 2.2015年以后毕业生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有一年以上口腔科工作经历; 4.年龄40岁以下。 |
五、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对应岗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构成
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如实践能力考核出现同分情况增设笔试,医院根据成绩择优录用。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体检人选的确定
1.实践技能考核人选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考核,若个人自愿放弃或联系不上本人,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实践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将在昆明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个人自愿放弃或联系不上本人,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实践能力考核分数相同时,增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劳动关系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kmwsrc.com.cn/portalpage/detail.aspx?id=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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