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余姚市禁毒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4名(阳明街道、梁弄镇、丈亭镇、鹿亭乡:均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本人无治安(行政)、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
(四)余姚地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本地方言,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招聘年龄不得低于或高于这个标准)
(五)体貌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癫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具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专职禁毒社工岗位4个,主要从事乡镇(街道)禁毒办戒毒康复管理、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阳明街道禁毒办(长安路22号阳明街道办事处门卫西侧一楼;联系电话:62810217)
梁弄镇禁毒办:(梁弄镇人民政府后院一楼禁毒办;联系电话:62355094)
丈亭镇禁毒办:(人民路8号丈亭镇人民政府禁毒办118办公室;联系电话:62991107)
鹿亭乡禁毒办:(鹿亭乡人民政府禁毒办;联系电话:62305173或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余姚市公安局2号楼407;联系电话:62866225)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一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余姚市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报名表》。
(4)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需要市人社和街道组织办、市禁毒办和街道禁毒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考试内容及说明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12人及以下直接进行面试,13人及以上需进行笔试后再面试)。
1、笔试要求: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法律知识、《禁毒法》、《戒
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禁毒常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
2、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3、考试成绩合成: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
50%)。
4、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资格条件和本人及直系亲属违法犯罪等情况。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禁毒办分配岗位,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入闱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七)人员性质及待遇
聘用岗位为余姚市禁毒专职社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余姚市现在岗禁毒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1、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3、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
4、本公告由余姚市禁毒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866225
余姚市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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