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辅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辅人员(财务)1名(详见附件1编外教辅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并且愿意服从幼儿园的任职分配安排。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在天河教育在线下载和填写《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2023年编外教辅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及《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2023年编外教辅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所列的资料扫描件按顺序发至指定邮箱:879640080@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2.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
四、面试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二)面试
时间: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幼儿园相关从业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提前准备,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7216142。
附件:
2.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2023年编外教辅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广州市天河区瑜翠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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