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由浙江省经信厅作为党建领导部门,浙江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协会是依据浙江省政府第328号令《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专门成立的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组织。协会成立得到了中国法学会、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法学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助。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会工作人员1名:
1、从事行政管理、文字工作、主要负责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维护、网络宣传管理等工作,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5、对协会工作有热情,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6、管理类专业者优先,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行政管理、文字工作经验者、网站公众号管理者优先;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有意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及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44201552@qq.com。我会将在筛选审核后,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后,我会将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发出书面录用通知。
拟录用人员按通知时间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报到的,按考试成绩顺次补录。
四工作待遇
工资薪酬按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转正后,享受协会相应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
报名自招聘启事发布开始,至
六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
0571-8670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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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jrc.com/News/Show/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