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抚人社字[2022]20号)规定,现将江西虹宇农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检测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虹宇农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对农产品、食品等相关指标(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元素分析、常规理化指标)进行检测;
2.负责实验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
3.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和整理,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检测数据,每月对检验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4.负责本岗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5.负责检测仪器设备、清洁与使用环境的监控,日常点检与使用记录的填写;
6.气瓶与消防设备的日常点检及有害废弃物的分类存储;
7.对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数据的分析,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其他基本条件。
(二)不得录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8周岁指
2.化学分析、食品、环境、农学、生物科学等专业(详见附件1)。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1)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
(3)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辅修专业报考问题。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公告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即日起至
(二)邮箱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江西虹宇农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作为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学历学位证件、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以上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fznftdqb@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邮件主题未按要求标明的视为无效投递。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2.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由市国资委和市农发集团负责。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时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报送至邮箱fznftdqb@163.com),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测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如开展笔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所有报名人员均入闱资格审查。
五、测评方式及流程
(一)直接面试方式
报名人数少于30人,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分数合格线70分。对合格线以上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笔试+面试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分析化学。笔试不设合格线,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缺考、违纪等均视为无效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参加人员进入面试。如存在末位同分,均参加面试。
(三)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和市农发集团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由考官现场评分,考生面试的最后得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2.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一)入职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一次。
(二)组织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核查,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一次,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会商同意后,可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十、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有关报考问题需咨询时,请直接拨打下方电话。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市农发集团:13870614286;
政策咨询电话:
市国资委党群工作科:0794-8276676;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驻市国资委纪检监督组:0794-8279622。
附件:1、《江西虹宇农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3、《江西虹宇农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抚州市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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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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