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2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司法警察2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1、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材料;
3、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4、在强制执行中,协助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5、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6、协助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聘条件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高:170厘米以上;
视力:在4.8以上;
4、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体能素质;
6、警校毕业,退伍军人,拥有机动车驾驶证B1、A1、A2,在
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7、警校毕业、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基本工资和津贴构成,月均工资3500元左右(含社保单位和个人部分、伙食补助及其他),按照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快递投寄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安检室。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二份(报名表上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退伍证等复印件;
(4)有相关大型汽车、客车驾驶经验的需提供驾照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试,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体检、政审。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回龙路8号柳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邮编:545002。
咨询电话:0772-2563529(政治部)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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