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文博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市考古工作高质量开展,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运城市考古研究所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岗位5名,均为专技岗,占用财政拨款编制。
二、公开选聘范围
运城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历史文博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为50周岁以下(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后即构成应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选聘条件中的各项要求,均截至
四、方法步骤
1.发布选聘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文物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聘的各类信息均在以上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个人报名。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市文物局(运城市河东东街3969号日报社大楼515室)。
报名时间:
3.资格审查。市文物局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资格确定。凡报名人选相关材料不齐全、信息不真实等,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
4.面试。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面试将根据选聘岗位,邀请省内外行业专家,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业绩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成绩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和流程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主要对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可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总成绩顺次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其工作单位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确定试用对象,经市文物局党组会议决定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市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根据选聘单位现空缺岗位实际,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聘要求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地做好人员推荐、配合考察等工作。各级各单位推荐报名人选要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二)严格工作程序。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主动向市有关部门、纪检部门做好各环节请示报备,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负责报送推荐报名人选材料,具体包括:
1.各级各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名介绍信(包括人选基本情况、专业素质、工作实绩、主要特点、征求意见、档案预审等情况),以及政治鉴定材料和廉政审查报告;
2.《运城市考古研究所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彩色打印);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电子版);
5.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复印件;
9.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花名表复印件;
10.编制本复印件;
11.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公章。
本公告由运城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9-236083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2.运城市考古研究所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运城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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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crkb.com/detail/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