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承担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和科学基金辅助性服务等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职业素养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坚定的执行力,热爱应聘岗位;
5.凡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共8个,具体岗位信息及任职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信息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学历 | 年龄 | 招聘人数 |
财务室 一般工作人员 | 协助完成日常财务管理、账务处理、税务管理等工作 | 财务、会计、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优先 | 本科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1 |
机关服务二部 会议服务人员 | 做好承办会议的会议策划、会务服务、会议经费结算和会议过程记录工作 | 具备较强的学习、沟通和搜集整理资料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优先 | 本科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1 |
物业管理部 一般工作人员 | 协助做好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以及物业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工作 | 具备Office、CAD等软件操作能力,具备节能系统、暖通系统和工程管理经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优先 | 本科及以上 | 35岁及以下 | 1 |
交通服务部 专职驾驶员 | 做好车辆服务保障工作 | 具备专业的驾驶技能,具有五年以上驾驶经历,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 专科及以上 | 40岁及以下 | 5 |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1上传至招聘系统,同时还需将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卡及集体户口首页)、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任证书或文件、应聘表中各类经历证明材料(应聘专职驾驶员岗位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等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上传至招聘系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视为无效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报名截止后,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机关服务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参加笔试时,应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任证书或文件、应聘表中各类经历证明材料(应聘专职驾驶员岗位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机关服务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四)考察和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3:7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岗位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机关服务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后须自行前往三甲医院接受体检,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因应聘人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机关服务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重要说明
(一)岗位待遇
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心规定核定工资。
2.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享受休假政策、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待遇,享受业务培训等机会。
(二)注意事项
1.对未通过审查、笔试、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2.应聘人员对应聘过程所有环节提供材料、口述情况以及身体状况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尚未聘用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正常,以便及时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因联系方式有误等个人原因造成应聘人员错过相关流程的,取消其相应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全部承担。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16:30。
咨询电话:010-62327221;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fwzx/04/info885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