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阳县横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县宏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平阳县横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等系县属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1.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2名;
2.平阳县横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财务2名;
3.平阳县横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疫情防控1名;
4.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名;
5.平阳县宏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2名;
6.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文秘各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3.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相关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2);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48号县文化中心科技馆四楼)。;
4.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581933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1.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由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分两个时间段组织安排,报考招聘计划中1-3用工单位的为一组参加上午面试,报考招聘计划中4-6用工单位的为一组参加下午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如遇同一岗位总成绩同分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长者优先考虑,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正式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并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四、用工性质及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人方式。由第三方派遣机构派遣到相应单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2.按照县属国企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7.报名或面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或面试,应主动将情况提前报告招聘单位。参加报名和面试人员必须全程规范戴口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现场,并实行扫码查验“温州防疫码-场所码”、测体温等。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宏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横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县横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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