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个职位,计划考调5名。具体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及《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本州内各县(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州级机关设在本州内各县(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7)年龄40周岁以下(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报名时间为
1.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直接与州委组织部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告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职位调剂公告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为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名额之比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需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2份,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部门(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加盖鲜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差额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考调职位名额之比2:1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考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本单位。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州委组织部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至3个月(具体时长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州委组织部对考调人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甘孜州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州级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考调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本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后,其他有关职位调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事项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发布,敬请关注。
(二)如因其它原因,需对报名、考试、资格复审等事项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口罩,进出场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七)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考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36-2877572。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68798。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836-2835281。
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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