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一:文职辅警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暂(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office等办公软件;持有C1驾驶证或具有一定摄影摄像基础者优先。
8.符合海关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岗位二:辅警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暂(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持有C1驾驶证或具有一定摄影摄像基础者优先。
8.符合海关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凡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缉私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等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5.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以上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如“张三+缉私辅警人员”,投递至邮箱ss88880150@163.com,合则约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考生要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且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报名咨询电话:0595-68892998;88880150
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通过者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包括考生遵纪守法和综治情况等。
六、聘用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经查实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按泉州海关缉私分局编外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缴交五险一金。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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