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黄石政规[2010]10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安排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工作,服从领导,能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熟练操作电脑,财税、法律、经济相关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至598902766@qq.com邮箱,并在简历中写明个人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签3年,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714-6225547;
监督部门: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4-648891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saishan.gov.cn/xxgk/fdzdgknr/tzgg/202302/t20230215_990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