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于1999年筹建,自2000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2005年按照教育部[2003]第8号和江苏省教育厅[2005]第40号文件精神,改设为独立学院。是江苏省内成立较早的独立学院之一。现根据我校南京校区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苏省内公开招聘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民办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对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梯队建设等有战略思考和深入了解。
(三)长期负责普通本科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任职经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受聘后能全职在岗履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高校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pxy@mail.usts.edu.cn。邮件以“教学副院长+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原件面试时提供)。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可提供充分反映本人学术能力的材料),应聘者各项信息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四)组织面试并了解拟聘任人员情况。
(五)确定最终拟聘任人选并经体检、公示后,签订聘任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具体薪资将根据学校同级同类高水平人才待遇进行面议,最终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
电话:0512-68091833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