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群体竞赛、社会服务四位一体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目标,《武汉理工大学“四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专职教师。
一、岗位人数
教学科研岗4人,教学群体岗2人,教学竞赛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综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和体育事业,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4.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或国(境)内外知名专业体育院校毕业。
5.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历和高级职称,且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体育教学、科研和群体工作。
(二)岗位条件
1.教学科研岗(不受运动专项限制)
(1)具有博士学位。
(2)品行优良、师德高尚,具备较强体育教学能力、突出的科研能力。
(3)本科和硕士至少有一个阶段是体育相关专业,博士是体育学相关研究方向。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排名第二)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含中文体育类核心,中文核心与体育相关,公开出版的外文原版正式期刊且被权威机构检索的与体育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学校体育学科教师高级岗位评聘条件中论文分类认定目录的T2或Q2及以上分区。②发表在学校体育学科教师高级岗位评聘条件中论文分类认定目录的T2或Q2及以上论文2篇及以上。
2.教学群体岗(运动专项: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
(1)具有硕士学位。
(2)品行优良、师德高尚,具备较强体育教学能力,突出专项技能水平。
(3)专项运动水平突出,运动专项为健将等级。且有国家队经历、省队一线队员、职业队主力队员经历(不包括少年组别,需有参加国内外比赛的相关证书)。
3.教学竞赛岗(运动专项:篮球、网球、田径、武术)
(1)具有硕士学位(急需岗位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品行优良、师德高尚,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突出专项技能和高水平执教能力。
(3)有执教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或省队及以上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且具有执教学校已有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教练员资格证书。
(4)专项运动水平特别突出,运动专项为健将等级,且有国家队经历、省队一线队员、职业队主力队员经历(不包括少年组别,需有参加国内外比赛的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并经学校人事处、体育学院审查合格者,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及原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留存,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应聘者本人。
(二)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由体育学院教授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考察小组通过面试及专业能力考核认定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授课(执教)能力、科研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其中教练员岗位重点考察带队理念、训练水平、发展规划、队伍管理、执教资源等方面能力)。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按既定岗位数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三)确定聘用人选
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最终录用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027-87859149
邮箱:whutty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邮编:430070
地址:湖北武汉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南湖新校园主田径场西看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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