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的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引进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
5.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引进计划的岗位相对应。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引进程序
1.联系双选。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00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引进学校官方网站了解引进学校有关情况并进行报名,通过《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届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引进学校联系,将《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发至引进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各引进学校及时与毕业生联系、洽谈。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引进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引进学校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引进学校电话通知。
(2)健康防护要求
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3.面试。面试工作由引进学校组织实施,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4.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学校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引进学校另行通知)
5.公示及聘用。引进单位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对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引进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7064
监督电话:0539-8317004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3届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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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linyi.gov.cn/info/1024/28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