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有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MPA)。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均为青海省重点建设学科。从2005年开始,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等二级学科点连续招收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培养MPA专业硕士生;从2014年开始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公共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四个本科专业。经过多年努力和发展,学院已经形成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成了满足教学的实验室、图书室等教学设施以及稳定的研究生工作站、本科生社会实习实践基地,形成了完备的培养体系,学科门类较为齐全,为学院进一步发展和向一流学科方向努力奠定了基础。通过长期开拓,学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思路。
为全面提升我学院人才队伍整体水平,适应新时代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的需要,诚邀社会各界高层次人才加盟。
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德才兼备,保证质量”的原则,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形式确定引进待遇。
学历学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需求 |
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岗位 |
2名 |
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专技岗位 |
2名 |
法学、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品德优良、专业扎实、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质。
(一)省级待遇: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直接认定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拔尖人才,入选后可享受40万元的人才补贴。
(二)校级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一次性引进待遇经费: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40万元,政治学、法学35万元;
3.博士来校即可享受3年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一年后可认定副教授职称,同时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原有待遇上增加5万元、正高级职称增加10万元;归国留学博士在按专业紧缺度享受待遇的基础上,发达国家高水平院校毕业的,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5万元;
5.需解决配偶工作的,在体制内的原则上考虑解决;依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周转房;
6.高层次人才待遇为税后金额。
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邮箱:sunyixin322@163.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学院官网链接:https://gggl.qhmu.edu.cn/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