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综合保障中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同等条件下能熟练使用粤语表达者优先。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是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三楼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
(二)报名时间: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考生信息初核的考生,另行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考生信息初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如入职半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录用和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对从省外来(返)穗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2.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
3.“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小姐,咨询电话:020-8239571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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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gzhphsj/gkmlpt/content/8/8214/mpost_8214812.html#4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