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数共1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18至35岁(即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入职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1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63-8735025,联系人:谭彩明。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及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5.个人征信记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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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672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