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火场文书岗位,适合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且能熟悉使用办公软件、会公文写作的优先。有在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消防文书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放宽年龄时间与在相应岗位时间等同,最大不超过32周岁。
(二)宣传岗位,适合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新闻写作,具有摄影摄像、视频剪辑、播音主持等技能的优先;有在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消防宣传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放宽年龄时间与在相应岗位时间等同,最大不超过32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2月17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按照火炬区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加班补贴、工作津贴、学历补助、月岗位考核奖、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火炬区职员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
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1305392053@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上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按照顺序依次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笔试占30%、面试占2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3、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的情形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折算合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均精准到小数点后2位。
5、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5公斤壶铃各1个5×40米折返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6、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等。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7、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知识、品德、修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
(4)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折算总成绩高低和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国家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2、心理健康测试。要求体检合格人员接受心理健康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考核合格者将在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网或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聘用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如果合同到期后,无其他情形,可决定继续续签。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将以短信或电话联系考生,通知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聘用过程,假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只允许报考一次,否则,视作扰乱招聘秩序处理,直接取消考生资格,无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若仍参加了招聘考试,考取的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可以参加招聘考试的竞争录用,请考生们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考试除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考生自付外,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60-28139113。
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0046。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专职消防队
2023年2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zshjq/gkmlpt/content/2/2230/mpost_2230792.html#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