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基层力量建设,汇聚更多年轻力量投身练塘镇乡村振兴战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在练塘镇范围内招聘11名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三)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练塘镇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向社会发布。
(四)热爱基层工作,肯吃苦,讲奉献,服从安排;
(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特别告知:本次招募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23年练塘镇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体检和政审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收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照全镇参加此次村务工作者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确定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如面试对象比例小于1:2的情况下,则从已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通过笔试、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村务工作者岗位若有空缺,依次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二)政审、体检要求。根据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则依次递补),确定为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时,凡拟录用人员及直系亲属存在练塘镇“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公共安全综合整治”中涉及的违法现象,政审时限内存在整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四、岗位和待遇
(一)新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镇党委统筹安排。
(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无其它奖金福利)。
(三)试用期结束时由镇党建办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收入按照本镇关于村务工作者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附条件录用
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3年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和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二)报名时所需材料。(1)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2)身份证、(3)户口簿(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婚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6)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证件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募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七、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将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向社会公布。
八、其它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
(二)岗位户籍要求“练塘户籍”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1、本人为练塘户籍;2、配偶为练塘户籍;3、本人或配偶户籍外迁,且父母(岳父母)一方为练塘户籍。其他岗位要求按照《招聘简章》。
(三)凡《招聘简章》中,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四)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镇党建办联系;咨询电话:021-59257784,联系人:
(五)本《招聘公告》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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