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内勤人员2名,岗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招聘的部门及工作职责:本次招聘的2名内勤人员所在部门为包头市邮政管理局,工作职责为负责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投诉申诉、负责处理局长信箱等各渠道消费者投诉申诉、配合相关科室完成文字资料的编辑报送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包头市户籍;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
5.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专业优先;
6.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沟通能力,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相关办公软件操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综合素质较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1.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登记表相应栏目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
2.报名时间:
3.应聘人员在填写登记表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btsyzglj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筛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筛选,审查通过者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后续测试。
(三)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包头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重点为邮政快递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前6名)在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nm.spb.gov.cn/nmgzzqyzglj/c101444/indexshi.shtml)公布。
4.按照1:3比例,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考点设在包头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待遇
基本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实发2100-2200元/月,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三)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特别声明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特别声明,除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包头市邮政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平台,本次招聘我局未授权其他任何网站、个人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对于冒用我局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个人或机构,我局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冒用我局名义组织培训、招聘、有偿服务的行为,请与我局联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2-5904166(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30-17:00),传真:0472-5904158,邮箱:btsyzglj1@163.com。
本招聘公告由包头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m.spb.gov.cn/nmgzzqyzglj/c101444/c101447/2023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