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化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南京主城东南,规划控制面积195km2(核心开发控制区100km2),始创于1994年,是南京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成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之一。目前,园区拥有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火炬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多个国家级品牌,已成为南京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隶属于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江宁高新区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市场化运作。
本次公开招聘3名专业化人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3.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须为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并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10:00——2023年3月2日18:00,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业务成果的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历证明材料等;
(6)能体现与从事报考岗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整理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序号+姓名”命名发送至rcjtzp2022@163.com。
(三)资格初审
江宁人才集团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由人才集团组织的各类招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简历筛选
对应聘人员学历(毕业院校)、外语水平、工作年限、资格证书、项目经历等硬件条件进行评分。硬件条件评分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谈环节的参考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根据硬件条件得分按优中选优原则1:15比例进入面谈(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情况进入)。
(五)面谈
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及面谈有关事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谈前,对面谈人员报名时的电子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谈资格。
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聘动机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谈成绩为最终拟聘依据。
面谈结束后三日内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面谈得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江宁人才集团会同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安排与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
025-87176959、025-87176929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监督举报电话:
025-8718996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江宁人才集团负责解释。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南京江宁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专业化人才硬件条件评分标准.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jgcrc.gov.cn/cms/gsgg/gsggxx/1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