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1977年,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履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中心职责;主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纠纷技术仲裁监测;授权发布全省环境质量及污染公告、指导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研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质量管理岗位。
(一)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
(二)专业要求: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三)招聘人数:1人。
(四)岗位职责:样品流转工作为主,兼顾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四、招聘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3.年龄3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为:简历收取、审查简历资质、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一)简历收取
在报名时间内,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为主题将简历投递至指定电子信箱:876564377@qq.com,并附近期证件照,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3年2月27日24时止。
(二)审查简历资质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应聘人员应在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统一办理入职手续,进行试用期考核。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同我站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在报名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且保持畅通。
2.及时沟通。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聘用的,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3.遵守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聘咨询电话:028-61502620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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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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