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是上海和华东地区、乃至全国较早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研究的重镇。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上海市教委首批建设的5个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之一。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远发展的需要,拟向国内外常年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学院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将继续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镇,不断实现发展新飞跃,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上师马学人的绵薄之力。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学院电子邮箱。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职称+应聘专业(岗位)名称。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下属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通知。
3、面试
教学科研人员须进入课堂试讲,由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听课评估。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引进教授安家费视人才具体情况定,优秀者可以在100-300万之间。配偶就业和子女就读等相关事宜可具体商议。
2、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科实验楼407
邮编:20023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24180
电子邮箱:mayuanrencai@163.com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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