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5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需符合《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上面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工作证明和其他相关条件,并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资格)、工作证明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考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xwjjzp2023/),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报考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生、护士增加执业证)、工作证明等扫描电子版。
(四)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确认。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于
2.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涉及有关时间要求(年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证明、“三支一扶”服务期限)等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与专业相关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卫生综合知识,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初定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或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xin.gov.cn/zfxxgk/)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每一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在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和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将拟聘用人员报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聘用后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本地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领取行政介绍信,并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服务5周年以上(临床/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时间不纳入服务年限计算),服务年限条款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间,不能够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卫生健康系统。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于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签署“同意备案”意见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未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审核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如因考生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和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政策及招聘条件的,经申请获准后,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需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及具体岗位要求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起止时间为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考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七)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基数。
(八)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联系电话:0763--5819923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4008228076
附件1: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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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67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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