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乌县2023年公开招聘3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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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限寻乌籍,中共正式党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有吸毒经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职人员;

10.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设置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228日,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407会议室。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报名微信群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报名微信群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语言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五)体检、政审

1.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拟聘用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党员档案。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委组织部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拟聘人员乌组工公众号、报名微信群公示5,无异议后,由寻乌县城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两年一签的聘期管理。

五、岗位待遇及人员管

1.岗位待遇。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共计每人每月3600(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每人每月340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200元,绩效工资由县委组织部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2.人员管理。两新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负责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岗位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21

附件:寻乌县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报名表(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unwu.gov.cn/xwxrmzf/c103707/202302/8b6afeb37caf454f92b6f7e69881cc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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