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检验技术等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54名(其中急需人员39名、短缺专业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7.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结束前取得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即2018年1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关于资格证书要求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7.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8.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8:30—3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5792329。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江西省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408室),在规定的时间报名(不含休息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资溪县2022年度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同意报考证明;
(7)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下午17:30时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x5792329@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资溪县卫技急需短缺人员+报考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3月6日一3月8日,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2.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资溪县2022年度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审查报名考生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引进单位岗位相关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
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9日—3月10日上午,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生可委托其他人领取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准考证可在考试前考试现场领取。
(四)笔试、调剂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短缺专业岗位是否进行笔试,视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告)。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1日,考点设在资溪县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对未达到比例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入闱面试。
(6)短缺专业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达到及超过1:30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入闱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3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面试的前一天,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采取卫生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为去掉一个最高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
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高于95分、低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六)考察及政审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2.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社局四楼408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含试用期内)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编制备案制内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待遇。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备案制编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聘用人员中符合资溪县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
规定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应聘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
其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
咨询电话:资溪县人社局0794-5792329,资溪县人民医
院、中医院/0794-5796662。
监督电话:资溪县人社局0794-5782992,资溪县卫健委0794-5792536。
(七)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资溪县2022年度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溪县2022年度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岗位计划表》
资溪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
急需短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资溪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编制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短缺人员公告.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ixi.gov.cn/art/2023/2/22/art_1702_3959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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