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有关规定,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松山城区常住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此次招募人员派至松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负责立案庭调节中心记录、装卷工作。
二、招募条件
报名时为松山城区常住半年以上人员(除松山区红山区元宝山区外,其他户籍的需有居住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两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悉各种办公应用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过个体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5、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松山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年度执行标准为1910元/月(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岗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公益岗位人员缴纳。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请参加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人员到松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历、学位(本科以上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以自己姓名开户的赤峰市内建行卡(或已经激活的建行社保卡)复印件(建行卡或已经激活的建行社保卡要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纸上);
7、认真填写《赤峰市松山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以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与复印件核对后由本人带回。
(五)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所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视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笔试和面试。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1、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松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试。
2、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制,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此次招募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3、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并不予续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松山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476-8479033
附件:赤峰市松山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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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sqf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532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