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保卫(公安)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岗位①:友谊校区校园安全保卫岗(6人)
岗位②:长安校区校园安全保卫岗(3人)
岗位③:高科工程园区安全保卫岗(2人)
1.负责日常校园/园区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或交通管理工作;
2.负责进出校园/园区人员检查、物品出入检查及车辆进出检查相关管理工作;
3.管理校园/园区安全保卫执勤与夜班巡查,参加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校园/园区交通的维护疏导,交通秩序的巡查和治理,保障、维护学校大型活动期间车辆秩序;
5.完成上级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④:友谊校区校卫队辅助工作人员(2人)
1.辅助校卫队日常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2.对食材的出品、质量承担重要责任,保证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校园安全保卫岗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沉着冷静、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协调能力;
2.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纹身、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吃苦耐劳,能适应岗位需求者;
3.原则上大专或以上学历(须有毕业证书);
4.部队转业、复原军人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友谊校区校卫队辅助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团队合作精神及沟通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工作认真负责,待人和蔼,讲究卫生;
3.有员工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于
2.有意者也可通过现场(保卫处411室)进行报名,需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入围者通知面试,择优录用。
四、考核及待遇
1.考核及待遇参照西北工业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岗位①④工作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岗位②工作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
岗位③工作地点:高科工程园区(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院内)
3.校园安全保卫岗试用期6个月,首次聘期3年。
4.友谊校区校卫队辅助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首次聘期1年。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92284 1809201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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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enshi.nwpu.edu.cn/info/1264/110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