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总工会文件《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工作需要,信宜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由市总工会统一管理,调配到相关镇(街道、产业转移园)工会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机关及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受理。
(三)现场报名地点:信宜市总工会二楼组织宣教网络部(红旗路2号)联系电话:0668-8882370
(四)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排列)。
(1)《信宜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2张备用)。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由信宜市总工会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申论,应聘者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划定。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2)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信宜市总工会统一组织。
(2)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信宜市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信宜市总工会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录用后实行试用期两个月。签订合同的招聘人员将分别安排到信宜市相关镇(街道、产业转移工业园)担任工会工作。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人员岗位由信宜市总工会调配,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防疫要求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应聘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视为弃考。应聘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应聘者在进入报名及考试场地前,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卡、身份证,接受体温检测,应聘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有以下情形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21天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人员;2、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3、核酸检测不合格者;4、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6、脱离防疫高风险工作岗位(发热门诊、隔离场所等)不足14天人员;7、应聘者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
(四)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及防疫要求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应聘者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本公告由信宜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信宜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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