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岗位1(招聘人数:3人)
1.岗位职责
(1)负责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外方院校资源拓展、协议谈判等相关服务,负责与中外院校及机构的日常联络、服务管理、走访调研、策划及实施有关活动;
(2)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参与设计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宣传推广方案及具体实施,参与中外院校、机构及访团的来访接待活动、负责口译等工作;
(3)负责中国高等教育及高校的宣传推广、组织多种形式的宣推活动,对接高校和企业,为留华学生提供人才、就业等信息和服务;
(4)负责来华留学管理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后续服务、相关留学中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使用,负责留学中国网站及其海外社交平台等的信息更新和发布;
(5)负责部分英语国别的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评估与认证工作,深入开展外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跨境教育等,关方面的调研;
(6)参与外国高等教育(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的筹建;
(7)高质量完成各类写作任务。
2.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留学回国人员优先;
(3)英语熟练,可以以英语为工作语言,掌握多门外语者优先,有较好的中英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
(4)有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分析等背景者优先,有跨专业跨领域学习经历者优先,有办展、国际教育合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外国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出色的市场拓展和谈判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
(5)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逻辑性强、善于创新,开朗大方、团队意识强,守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行能力强;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独自承担出差任务;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岗位:岗位2(招聘人数:1人)
1.岗位职责
(1)负责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的策划与实施,参与策划每年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含中国留学论坛)的主题与内容;
(2)负责策划展会宣传方案,做好信息发布、媒体宣传及各类采访计划的推进及落实工作等;
(3)负责与教育展委托承办机构、委托招展机构、展位搭建公司等各方洽谈联络,签订协议并监督实施,落实招展及展务事宜;
(4)负责与展会相关处室及下属公司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与展会拓展等事务相关的国内外高校、国外驻华机构代表、办展所在城市教育主管部门等各方的日常联络与关系维护;
(5)负责设计及实施院校洽谈会等展览相关延伸创新服务工作;
(6)及时调研总结展会成效;能根据中外院校需求及留学市场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为上级领导确定项目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依据和参考;
(7)负责网上留学社区运营、策划及实施工作,网上留学社区数据库及整体系统服务日常运维操作;;
(8)配合中外教育交流合作举办相关配套活动;
(9)高质量完成各类写作任务。
2.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留学回国人员优先;
(3)俄语熟练,可以以俄语为工作语言,掌握多门外语者优先,有较好的中俄、中英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
(4)有跨专业跨领域学习经历者优先,有办展、国际教育合作等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外国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出色的市场拓展和谈判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
(5)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逻辑性强、善于创新,开朗大方、团队意识强,守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行能力强;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独自承担出差任务;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岗位:岗位3(招聘人数:1人)
1.岗位职责
(1)负责德语区国别及部分英语国别的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评估与认证工作;
(2)深入开展外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跨境教育等相关方面的调研;
(3)参与外国高等教育(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的筹建;
(4)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留学回国人员优先;
(3)德语熟练,可以以德语为工作语言,掌握多门外语者优先,有较好的中德、中英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策划能力,逻辑性强、善于创新,开朗大方、团队意识强,守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行能力强,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于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将进行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和中国留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期间,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对应聘结果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回复确认,如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十层
网址:www.cscse.edu.cn
招聘咨询邮箱:zhaopin@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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