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5名、聘任制辅警1名、聘任制文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间出生),有法院工作经历三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以上时间均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在本文最下方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统一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dqgxqfyzzb@163.com。
2.报名时间:
3.资格审核:于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5.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1.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庆高新区法院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专业技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及文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视为打字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笔试资格。
(2)辅警岗位,加试体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5.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7.确定招聘对象。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关于补录
对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本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本次招聘结束后,若聘用制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从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中递补入职。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险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高新区法院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459-6679553。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附件1:体能测试标准/upload/file/20230223/20230223142207_35427.doc
附件2:大庆高新区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表/upload/file/20230223/20230223142232_54074.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qkfq.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