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人(2男1女),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2-35周岁(1987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重听、口吃,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训练大纲标准,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录用后即为回避关系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月27日至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808室,联系电话:627708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彩色证件照、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
4.参加统一招聘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上交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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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d.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591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