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1名船检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勤勉敬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个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52769550@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1-87077567(刘女士),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面试答题形式进行。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供审核。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薪资待遇按照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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