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招生就业处干事
2.招聘人数:1人
要求:热爱学生,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岗位职责:
(1)从事招生、学生岗位实习与就业相关工作。
(2)熟练掌握各种常见办公软件。
(3)根据要求配合班主任开展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就业引导跟踪;及时处理学生实习发生的各项事件,并做好家校联系。
(4)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5)完成处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
三、招聘办法
符合岗位要求且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校面试。
应聘材料:①个人简历表;②学历(含学位)证书;③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④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内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层)(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9号)
咨询电话:
四、聘用和待遇
岗位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试用期二个月。
职位月薪:3000-3500元(根据学历核定)
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工会会员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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