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淮安市清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批准成立,是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全资国有公司。集团注册资本24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运作、投资创业、国资经营、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集团按照清江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和保障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定位,围绕“六大产业板块”特别是港产一体化食品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强化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载体建设等要素保障,做大做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公司、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丰济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三大主要实体经营子公司,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促进集团实体化转型和服务全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全力当好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主力军提供坚实支撑。
现因集团实体化转型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体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岗位表》)。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认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产发集团一楼接待室)。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
(2)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个人简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定的高等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详见附件1《岗位表》);
(4)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备用,需与报名登记表中证件照保持一致);
(5)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其他能力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供(适岗评价用);
(6)能够佐证工作履历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材料(适岗评价用)。
5、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现场收取相关报名材料。
(二)适岗评价
报名成功人数达到或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比例的将组织评委进行适岗评价。试岗评价主要依据考生提供的专业证明、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三)面试
在适岗评价通过的人员中,按照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适岗评价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与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结果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社部门备案。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五险一金、节日福利等。
报名咨询电话:18252403333,15152362063
监督电话:0517-83516299
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2023年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淮安市清江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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