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实施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09]31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3]5号)和《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
一、学校简介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招收盲、聋、智障适龄儿童的全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筹建于1996年3月,2001年9月正式招生开学。学校占地面积20亩,校舍建筑面积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www.dh.gov.cn/jyj/Attach/2302/28D00HBKPX23022417271809D6BC4C.png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二)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普通公办高校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历优秀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特殊教育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特殊教育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知识体系和课程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活动设计、组织与实施能力;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5.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无挂科补考现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发布通告之日起至
(2)现场报名:
2.报名提交资料
(1)应聘考生将《报名表》(附件)、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证明(需盖有学校公章)、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上传至邮箱253423891@qq.com或现场提交。
(2)应聘考生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考生自行承担;不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考生,取消本次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工作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具体考核测评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的将默认为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测评
1.方式:现场面试考核。
2.时间和内容:考核时间为15分钟左右,内容含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10分钟)、问答交流(3分钟)。
3.评分:总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完成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7月,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六)体检、考察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一份。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相应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测评资格。
(二)应聘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不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的,取消考核测评资格。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692-2285187
[附件: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人才报名表]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h.gov.cn/jyj/Web/_F0_0_5AMM6O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