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 部分直属学校面向重庆地区高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重庆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教育部直属西南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教师5名,其中: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中职数学教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并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二)现场资格审查”所列的《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whscqyzbgs@163.com;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179142400@qq.com)。
网上预报名时间截至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邮箱发放《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预计
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书》、2寸登记照(2张)及资格审查清单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高校三方就业协议;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请报考人员注意:现场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发放面试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将发放《面试通知书》。对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本次考试拟定于
(一)内容与形式
采取无生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时间预计13分钟,其中无生试讲预计10分钟、结构化面试预计3分钟。备课时间预计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及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考生需进行适当板书。
(二)考试程序
1.资格审查。审查学生携带的《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2.抽签。考生签到,在候考室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并知悉工作人员提醒事项。
3.备考。考生按照签位,经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指定备考室在规定时间内备考。
4.考试。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在指定位置候考。待上一位考生结束离开考场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5.听分。考生考试结束后到场外等候,听取考试结果并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名后,按指定路线离场。
(三)成绩计算与公布。考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75分的成绩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安排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则试讲环节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当天完成后,用人单位可与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签订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
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武汉市集中进行。
七、公示
(一)考试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并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我局政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
(四)
九、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武汉考点已通过复试的拟聘人员不可重复报名考试。本次招聘考试与东西湖教育局区面向重庆地区高校招聘教师考试同时举行,请勿重复报名。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武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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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jyj.wuha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302/t20230227_21600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