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3名、行政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或已在无锡常住一年上;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以下情形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军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五年的;
(3)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招聘过程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8)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审判辅助岗位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者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120字/分钟,准确率80%以上);
(二)报考行政辅助岗位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报名者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岗位职责
(一)审判辅助岗位
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法院调查、财产、证据保全,庭审准备及记录、裁判文书送达及案件的移送、诉讼材料的扫描、案卷装订与归档,诉讼文书、材料的收发,司法统计、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辅助岗位
审判档案管理、物资装备等综合保障维护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3.笔试(占总分30%)。主要测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4.测试(占总分30%)。测试计算机速录技能。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占总分40%)。主要测试履行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在职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单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证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
7.录用。根据应聘者笔、面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情况,采取择优录用方式。一经录用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录官方报名通道(见文末),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一),在线投递报名。
附件:应聘登记表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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