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前锋区总工会委托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禁止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2869712008@qq.com。
(三)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资料)扫描件。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鑫康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鑫康公司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鑫康公司电话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鑫康公司集中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2800元/月(含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工资按约定工资的100%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5000元;工会福利参照在职职工执行。
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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