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专业优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6.具有C1驾照优先;
7.具备良好口头表达能力,粤语流利优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斗门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②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户口本、驾驶证、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dmcourtzg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书记员+张三”)。
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初审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试及聘用
1.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主要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考察合格的拟予招聘,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5.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收入按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另有伙食、出差补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外地生源可申请集体宿舍。
咨询电话:0756-5788707;联系人:胡小姐;
0756-5788770;联系人:黄先生。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h-hr.com/adAutoDetail/DC2B4039EFF584EE759BF7D183251E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