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报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保安、食堂工作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文字打印工作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1993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尚未查清的。
2.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或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等情况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的。
5.不适宜从事普通雇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1)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1 |
工勤 辅助类 |
保安 |
2 |
男、女各1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需进行面试及相关职业技能测试,有夫妻同报名的优先。 |
2 |
工勤 辅助类 |
食堂 工作 |
2 |
不限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需进行面试及相关职业技能测试。 |
3 |
工勤 辅助类 |
文印 打字 |
2 |
不限 |
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需进行面试及相关职业技能测试。 |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现场资格复审—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通过长沙人才网(www.cshr.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短信通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48775113@qq.com
咨询电话:0731-82587839,18900767803(周警官)。
应聘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
1.《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扫描件;
5.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从业、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等;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800,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名备注为应聘者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二)报考要求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相关责任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将组织进行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职业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组织实施。
2、普通雇员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3、进入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另行通知。
4、职业技能测试后进行面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组织实施。
2、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
3、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调阅档案、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人才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综合处0731-82587839
(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综合处0731-82587789
附件:
1、2023年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计划表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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