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浦江县属国有企业之一,注册资本1亿元,总资产规模超160亿元,下设5个部、18家子公司,职工519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城投集团2023年春季人才招聘简章(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有失信人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可携《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也可将《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将邮件标题注为:本人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邮箱发送资料前可先电话咨询确认所需材料,避免漏发资料。浦江县行政区域内的应聘者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电话、邮箱及地点:
3.报名所需资料:(1)《应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有职称和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5)邮箱发送的只需电子照片或扫描件,要求资料清晰完整;(6)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数为1名的按1:3确定报名人数要求。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上的,当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1:2确定报名人数要求,报名人数不足相应要求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取消岗位的,已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相关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信息关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和诗画浦江app城投集团丰安号。
(四)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面试”、“上机考试+面试”、“履历量化考核+笔试+面试”四种方式,笔试和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上机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模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CAD画图实操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1)以“笔试+面试”、“上机考试+面试”、“履历量化考核+笔试+面试”形式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以“面试”形式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
(3)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入围面试考生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设置最低通过分数线,按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在设置最低分数线的同时核减岗位。低于最低通过分数线的考生,面试不予通过,不进入体检环节。
4.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上机考试+面试:总成绩=上机考试×60%+面试成绩×40%;
(3)履历量化考核+笔试+面试:
总成绩=履历量化考核×5%+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0%;
(4)面试:现场考官打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相关考察完毕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结束后,无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理入职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公示前放弃的,均根据公司需要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薪酬福利
应聘人员录用后,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发放。公司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符合我县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政策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各考核环节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结果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和诗画浦江app城投集团丰安号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4.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所需相关材料的且真实性不符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日。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浦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春季人才招聘简章(第二批).xlsx
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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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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