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兴仁市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户籍条件
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管理;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善于言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填写《兴仁市水务局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信息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时,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194207654@qq.com(电子邮箱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公益性岗位);联系人及电话:陈浩然15285489149。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1份;
2.《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1份;
4.个人简历电子档1份;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以下提供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优先考虑。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兴仁市水务局党组进行综合评判,择优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六、体检
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水务局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2.被聘用者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兴仁市水务局党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水务局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水务局公益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兴仁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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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303/t20230302_78345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