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前沿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地球深部探测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并向社会提供资料和数据的公益性服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事业单位交流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北京户口;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交流选调岗位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拟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填写《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交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代表性论著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dkyzp@cags.ac.cn(文件夹格式为姓名+工作部门+岗位+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与评估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通过面谈等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评估。
(三)考察
根据评估情况,由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由本单位人事教育处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四)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评估情况、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孟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68999984、68999625
电子邮箱:dkyzp@cags.ac.cn
单位网址:www.cags.cg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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