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惠阳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纪检监察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岗位简介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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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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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由区纪委监委统一调剂,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
JW001 |
3 |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不限 |
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人员,主要从事文字材料工作 |
JW002 |
2 |
A0301法学 B0301法学 |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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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003 |
2 |
A0501中国语言文学 B050101汉语言文学 B050102汉语言 |
熟悉党政机关公文写作,文字功底扎实,报名时须提供2篇本人主笔的文字材料 |
岗位JW002和JW003要求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
二、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承受加班压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岗位JW001要求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是指在纪检监察机关从事过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案件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但不包含社会实践和实习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纪检监察助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直接与惠阳区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薪酬待遇以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待遇标准执行,并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根据聘用人员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差异化发放,不提供住宿。
四、报考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文字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惠阳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助理报名+XXX(姓名)+手机号]报送至邮箱:hyqjwgbs@huiyang.gov.cn。
(二)线下确认
1.时间:
2.地点:惠阳区青少年宫二楼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5号)
3.需提供以下材料:
(1)《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文字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五、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报名人数过多,可视情况增加笔试)。
(一)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惠阳区青少年宫二楼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5号)。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承担),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由惠阳区纪委监委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与惠阳区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报名表等材料。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为正常,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惠阳区纪委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2-3768662)。
惠阳区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iyang.gov.cn/zntj/content/post_491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