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党校(行政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师资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和《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市县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八项措施>的通知》(浙党校发[2022]19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同意,中共嘉善县委党校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事业编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 |
人数 |
所学专业门类要求 |
备注 |
岗位一 |
1 |
应用经济学类(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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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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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关系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从事党校工作;
2.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授课技巧,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综合管理工作,能自觉服从工作岗位和任务分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
4.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中共嘉善县委党校负责实施,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操作。
1.网络预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将表格PDF格式电子版以“姓名+应聘嘉善县委党校+高校人才网”命名发送至电子信箱(jsxwdx@126.com),进行预登记;
2.现场报名。由中共嘉善县委党校招聘工作组赴杭州设点进行招聘,开展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3.现场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1);
(2)与报考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5)个人荣誉证书及反映学术业绩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2.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文章撰写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说课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3.确认意向: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人员,组织体检、开展考核。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若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政策
根据《嘉善县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操作细则》(善人社[2019]17号),此次招聘的专业技术教师,享受嘉善县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享受的人才政策。
五、学校简介
嘉善县地处浙江省北部,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交界的重要节点位置,担负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的“双示范”重大任务。
中共嘉善县委党校是嘉善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理论研究和宣传的重要阵地、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学校属于县委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嘉善县委党校坚持把“党校姓党”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荣誉。连续十二年六次获全省党校系统工作优胜单位、优秀集体、优秀单位、成绩突出集体;连续十年五次获全省党校系统科研进步奖、科研组织奖、科研优秀奖;首批通过全省党校系统办学质量创优评估,获优秀等次。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如此次赴杭州公开招聘录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将另行组织公开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3.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中共嘉善县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全社会监督。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中共嘉善县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上公布。
4.本公告由中共嘉善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5.政策咨询电话:0573-84233210。
6.监督投诉电话:0573-84235012。
附件1:2023年中共嘉善县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报名表
中共嘉善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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