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口腔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口腔医院拟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8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口腔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政策待遇
符合襄阳市“1+7”人才新政且经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襄阳市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8万元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每月2000元);本人及配偶在襄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租住襄阳市人才公寓。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6号,联系电话:0710-322070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对象。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1.面试内容和形式: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组由5至7名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一般划定为75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体检由市口腔医院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依据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二)办理备案手续。市口腔医院将就业协议书、纪检人员现场签字的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及面试过程中原始材料(包括考生成绩报告单、考官个体打分表、打分汇总表)、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市口腔医院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经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口腔医院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口腔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220701
监督电话:0710-3227156
附件1:襄阳市口腔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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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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