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238名中学新任教师公告

共计1个岗位,招 238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灵璧县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灵璧县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安徽省灵璧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38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考生可登录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iaotiju.ahsz.gov.cn/)、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bi.gov.cn/)公告栏查询,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将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37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岗位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1987311(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灵璧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的;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zjyj.pzhl.net,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23311800-315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其中考生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自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按照时间顺序填报至报名时,时间点应前后衔接,不得间断,待业期间应如实填写。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体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161200可随时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316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16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323-24日期间,考生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317公布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已成功缴费且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18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改报岗位审核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2023223发布《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及笔试时间公告》中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3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238:0032615: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由宿州市教体局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23-24日(8:00-11:3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教体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市教体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在20237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在20237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提供本人在20237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六)专业测试及成绩合成

1.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宜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gbi.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

2.成绩合成。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考察、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灵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聘用时,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7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教体局在同一报考岗位内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如违约按签订合同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灵璧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本《公告》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3年度安徽省灵璧县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557-6022981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557-6021161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57-3929826

监督电话:

灵璧县纪委监委:0557-60225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度安徽省灵璧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doc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doc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ingbi.gov.cn/zwxx/gsgg/158374371.html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